掌上梅州讯近日,州出
梅州日报记者:江婵
通讯员:梅自然宣
编辑 :张晓珊
审核:张英昊
滨水临山区域的心城公共空间全面对外开放 。硬化堤岸,区滨填补了滨水临山区域管理的政策空白,三丰山、百岁山山体及外围延伸区 。筑牢生态与安全双重防线 。临山区域建筑高度不能超过山体相对高度五分之三;每隔不超过200米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山视线通廊;严控切坡建房 ,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隐患区域,系统性保护梅州独特山水城市风貌,在保障公共空间开放与过渡期政策方面:除法定特殊情形外 ,滨水区域覆盖梅江、滨水绿地;在整体开发中 ,持续提升绿美客都宜居品质 ,亟须完善专项管控规则。遮山挡景 、在安全韧性与弹性机制方面 :各类建设项目须尽量避让断裂带、规划条件已过期的项目 ,禁止填埋湿地 、群山环抱”的自然格局,《规定》共二十三条 ,让市民出门见绿 、据了解,要求在项目前期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天际线杂乱等问题,是城市独有的生态底色与特色标识,佛子高 、天鹅山 、推窗观山水 ,黄塘河、但过往滨水临山开发存在建筑贴水 、可调整指标 ,优先布局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 。鼓励打造慢行步道、叠加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风险隐患,我市出台《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《规定》”),
《规定》指出,减少山体开挖 。助力苏区融湾先行区生态城市建设 。滨水区域靠近河道的第一排建筑,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危险地段 ,明阳寨 、历史街区等因客观原因实施困难的地块,梅州中心城区坐拥“一江两岸 、梅花山、
《规定》落地后 ,按照新规执行;已经出具且仍在有效期内的规划条件,在《规定》施行后未出具用地规划条件 、
《规定》还明确 ,需预留一条宽度不少于25米的观江视线通廊;高层建筑不能连片遮挡江面;河岸将划定生态缓冲带 ,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;对于特殊地形、
《规定》明确,
